新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音讯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王铭晖涉嫌纳贿、滥用职权一案,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广东省佛山市

新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音讯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王铭晖涉嫌纳贿、滥用职权一案,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广东省佛山市

新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音讯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王铭晖涉嫌纳贿、滥用职权一案,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申述。近来,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铭晖享有的诉讼权力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。检察机关申述指控:王铭晖使用担任四川省资阳市(地)委副书记,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四川省委副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,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,四川省副省长,四川省委常委、秘书长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当,为别人获取利益,以及使用职权、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,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别人获取不正当利益,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,数额特别巨大;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滥用职权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情节特别严重,依法应当以纳贿罪、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